發布時間:2020-12-18分類:公示公告
根據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與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署的《資產轉讓協議》,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將其對下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與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合公告通知各債務人及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各方。
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下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附:
公告清單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 原債權行 | 債務人 | 擔保人 | 本金 |
1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四川綿陽綿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四川漢龍高速公路開發有限公司) | 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四川綿陽綿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四川漢龍高速公路開發有限公司)、劉漢個人財產臨時管理人、劉漢、劉一帆、孫曉東、四川德陽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國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230957261.80 |
2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華豐支行(原中國工商銀行江油市華豐支行) | 江油市林華輪胎有限公司 | 江油市林華輪胎有限公司、江油林達汽貿有限公司 | 172333.59 |
3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綿陽涪城支行(原中國工商銀行綿陽市涪城區支行) | 綿陽威普實業有限公司 | 綿陽威普實業有限公司 | 560740.00 |
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系人:陳涵韜 聯系電話: 028-80587120
注:1、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2020年7月31日轉讓基準日的貸款本金余額,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位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